广州市打民间借贷官司好的律师 合伙纠纷法律咨询

  • 发布时间:2019-09-20 22:59:57,加入时间:2018年10月10日(距今245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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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律师团队,任职于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职业工作10年。杨律师不仅严格恪守律师执业道德,且有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丰富的法律事务实战经验,自执业以来承办过数百件典型案件,以专业、严谨的态度,一直秉承“案件没有大小之分,凡是当事人的委托事宜,均为大事”的执业理念,专业认真、细致严谨办好每个案件,为当事人争取化的合法权益,得到广大当事人的好评。无论是在案件初期,审理过程中,还是审理后,如果您遇到了法律问题,您可立即联系律师咨询,以免错过维权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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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双方之间最初计划为合作共同投资从事矿产业务,但根据《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或者清算达成的债权债务协议,不适用前款规定”之规定,在被告明确其已收款项作为其个人借z款并得到原告同意之后,该款项性质已经转化为借z款,故法院认定本案法律关系为民间借贷关系并无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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