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锐娜律师是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刑事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取保候审、减刑缓刑等事宜。欢迎您咨询,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路至冼村路南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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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诈骗1千元是否构成贷款诈骗罪
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本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商业银行法》第八十条借款人采取欺诈手段骗取贷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于问题的解释》四、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第十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构成贷款诈骗罪。
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其中数额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其他严重情节,则是指下列情节之一者:
(一)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大的;
(二)挥霍贷款,或者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致使贷款到期无法偿还的;
(三)隐匿贷款去向,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四)提供虚假的担保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五)假冒他人名义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所谓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诈骗贷款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参照《解释》,前者即数额特别巨大,是指贷款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后者即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下列情节之一者:
(一)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巨大的;
(二)携带贷款逃跑的;
(三)使用贷款进行犯罪活动的。
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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