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允丝律师,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共党员,全日制广东名校法学院校毕业,经验丰富近10年经验,在劳动纠纷领域有较高造诣,多年来代理大量劳动纠纷案,擅长赔偿金、经济补偿金、劳动工伤补偿、加班费、带薪年休假工资、拖欠的工资等纠纷案,深得当事人赞许和青睐。
戴律师劳动纠纷法律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确认劳动关系纠纷、双倍工资纠纷、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纠纷、代通知金纠纷、因劳动合同变更引起的相关劳动纠纷、欠薪加班费纠纷、销售提成纠纷、竞业禁止纠纷、因社会保险问题引起的相关劳动纠纷、工伤职业病认定和赔偿等各项劳动劳动争议案件律师法律服务。
(2)、起草、审查《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员工手册》等劳动法律文件,完善企业的人事规章制度;员工入职、转正、离职等流程的完善;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人事管理法律知识专项培训等劳动人事管理法律服务。
(3)、突发劳动工伤案件应急性处理。
(4)、代理用人单位协调处理相关劳动行政处罚案件,以及劳动行政复议和劳动行政诉讼; 调解、仲裁和诉讼法律服务
(5)、担任公司用人单位常年法律顾问
(6)、其他劳动纠纷律师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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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律师办案风格务实、理性。专业功底扎实、工作态度认真,办案过程当事人满意,受到当事人的高度赞誉,戴律师专业打造诚信,诚信铸造品质 本律师收费合理、尽责尽责,当事人交到本律师手上办理的案件无一不是尽心尽力办,当事人满意度高
戴律师为您普及劳动部分法律知识:
参考:某企业的劳动纠纷处理办法
1.目的
为及时、有效处理进入仲裁、诉讼的劳动纠纷、工伤纠纷,减少因劳动纠纷而带来的不良影响,降低劳动纠纷处理成本,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以下合称“公司”)全体员工因劳动关系产生的劳动争议
3.处理原则
以客观事实作为处理劳动纠纷的出发点,合法、公正、及时、高效地处理劳动纠纷
4.职责
4.1人力资源部负责对纠纷原因进行研究,了解情况,掌握材料,并最终决定案件处理方式。
4.2法务部(暂未设置)或者律师提供法律分析,建议,并作为仲裁、诉讼的第一代理人,代为收受法律文书,提交诉讼材料等。
4.3争议员工所在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
4.4为便于应对及时,简化处理沟通过程,人力资源部与法务部(暂未设置)各自指定一名直接对接人员并及时通知办案律师。
5.定义
本办法所称劳动纠纷仅指公司作为被申请人的劳动争议案件。
具体指因如下原因产生的争议: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工伤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