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越秀区优秀劳动律师 擅长处理劳动案件律师

  • 发布时间:2019-09-05 15:48:38,加入时间:2011年10月19日(距今4981天)
  • 地址:中国»广东»广州:广州市东风中路418号华以泰国际大厦6楼全层
  • 公司:广东盈隆律师事务所, 用户等级:普通会员
  • 联系:戴律师,手机:13416318024 微信:xintinglvsuo

广州优秀劳动律师戴允律师,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共党员,重点院校毕业,经验丰富近10年经验,在劳动纠纷领域有较高造诣,多年来代理大量劳动纠纷案,擅长赔偿金、经济补偿金、劳动工伤补偿、加班费、带薪年休假工资、拖欠的工资等纠纷案,深得当事人赞许和青睐。 

戴律师劳动纠纷法律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确认劳动关系纠纷、双倍工资纠纷、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纠纷、代通知金纠纷、因劳动合同变更引起的相关劳动纠纷、欠薪加班费纠纷、销售提成纠纷、竞业禁止纠纷、因社会保险问题引起的相关劳动纠纷、工伤职业病认定和赔偿等各项劳动劳动争议案件律师法律服务。 

(2)、起草、审查《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员工手册》等劳动法律文件,完善企业的人事规章制度;员工入职、转正、离职等流程的完善;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人事管理法律知识专项培训等劳动人事管理法律服务。 

(3)、突发劳动工伤案件应急性处理。 

(4)、代理用人单位协调处理相关劳动行政处罚案件,以及劳动行政复议和劳动行政诉讼; 调解、仲裁和诉讼法律服务 

(5)、担任公司用人单位常年法律顾问 

(6)、其他劳动纠纷律师法律服务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天河区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三层 、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路至冼村路南站 

戴律师办案风格务实、理性。专业功底扎实、工作态度认真,办案过程当事人满意,受到当事人的高度赞誉,戴律师专业打造诚信,诚信铸造品质 本律师收费合理、尽责尽责,当事人交到本律师手上办理的案件无一不是尽心尽力办,当事人满意度高 

戴律师为您普及劳动部分法律知识: 

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和要求提供担保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和其他,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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