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海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国内进口代理公司,深圳港报关代理,国际海运代理服务,泽海进出口有限公司同时承接国际海运、航空货运、进出口货箱、拆拼箱、港口报关、报检、保险、短途运输服务及咨询服务等相关业务,还可办国际快递业务,是国际进出口报关专家!我公司是国度外经贸部批准的,是主要运营进出口货物运输的国度一级代理企业。
1.客户提供到货通知书、正本提单或电放提单去船公司交换单费、码头费等去换取进口提货单。
2.准备进口报关所需单证
1)必备单证:装箱单、发票、合同一式一份、报关、报检委托书各一份。
2)如是木制包装箱的需提供熏蒸证书及盖IPPC章已做消毒杀虫的处理
3)不同的产品所需要的特殊单证准备集全
4)有减免税关税的国家请提供相关国家优惠产地证
3.进口申报后如海关审价需要,客户需提供相关价格证明。如信用证、保单、原厂发票、招标书等海关所要求的文件。
4.海关打印税单后,客户需在7个工作日缴纳税费。如超过期限,海关按日计征收滞纳金。
5.报关查验放行后,客户需及时到代理公司缴纳报关、报检代垫代办费。
注意:轮胎到港后十四日内必需向海关申报。如超过期限海关按日计征滞报金(按轮胎价值万分之五)超过三个月,海关将作无主轮胎进行变卖。
进口报关工作的全部程序分为申报、查验、审价、缴税、放行五个阶段。
联系人:范女士 Mob:(同) Tel:
进口轮胎的申报
进口轮胎的收、发货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在轮胎进口时,应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按海关规定的格式填写进口轮胎报关单,随附有关的货运、商业单据,同时提供批准轮胎进口的证件,向海关申报。报关的主要单证有以下几种:
1)进口轮胎报关单
2)随报关单交验的货运、商业单据
3)进口轮胎许可证
4)检验检疫证
5)进口轮胎批准单证
6)报关报检委托书
报关申请办理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人可以向海关提供担保,申请放行轮胎:
(一)进出口轮胎的商品归类、完税价格、原产地尚未确定的;
(二)有效报关单证尚未提供的;
(三)在纳税期限内尚未缴纳税款的;
(四)减免税审批手续或者其他海关手续尚未办结的。
自公司成立以来,我们同各大船公司和沿海众多报关行树立了长期稳定良好的严密协作关系,泽海进出口有限公司在海关、商检等有关职能部门享有很高的口碑和名誉,在进出口货物的贸易运输、报关、清关、报检、拼箱等方面泽海为您提供优质,高效“一站式”服务,为您提供谋划进口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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