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的首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咨询沈阳婚姻家庭律师

  • 发布时间:2019-09-09 13:29:14,加入时间:2018年08月15日(距今256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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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婚前男方购买的首饰一般是属于个人财产,但如果婚后有约定是共同财产的,按共同财产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以上知识就是沈阳婚姻家庭律师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婚前男方购买的首饰一般是属于个人财产,但如果婚后有约定是共同财产的,按共同财产处理。读者如果需要婚姻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咨询沈阳婚姻家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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