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进口机电产品的介绍
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管理)(2002年第37号令)的要求进口旧机电产品,“进口旧机械检验监督管理条例”电气产品(2003年第53号令)及相关文件检验监督管理工作包括备案,装运前检验,到货检验,监督管理。导入旧的机械和电气记录是工作过程的第一步。自2003年5月1日起,所有进口的旧机电产品需要办理备案手续。有关具体规定,请参阅相关文件。
1.申请材料包括:
1)进口旧机电产品的申请表
2)申请人,收货人和发货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装运前预检申请
4)要进口的旧机电产品清单(标准格式填写,一式两份,需要以计算机为基础。)
5)进口旧机电产品说明(在线标准格式填写)
6)其他材料(8年前制造的旧机电产品原则上要求提供彩色图片/照片;如果设备已经制造了很长时间,可以在发货前进行修理和完成,申请人可以提供相关记录和证书;完整的设备需要提供设备配置图纸,工艺流程图和其他信息。)
7)进口旧,机电产品的销售,租赁,维修等国家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进口质量许可证管理等要求的,申请人在申请时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片)
8)合同或协议
9)进口旧机电产品的联系清单(需要机械和电气证书时提供)
进口报关时间:
1)商检备案10-20个工作日 (可申请加急处理,5--7工作日)
2)香港中检 3个工作日
3)O证办理 5-7个工作日(地方批) 7-15个工作日(国家批)
4)现场报检3个工作日
5)报关、审价、出关10个工作日
一般二手机械进口到放行需要一个半月以上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