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工程索赔成立的条件_沈阳工程纠纷律师

  • 发布时间:2019-09-18 10:59:58,加入时间:2018年08月15日(距今256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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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看到各种各样的施工队,在对我们的城市进行施工和维护,但是这种施工队的施工是非常危险的,因此每一个施工员的工资都不应该被拖欠,接下来和沈阳工程纠纷律师去学习一下,施工工程索赔成立的条件,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施工工程索赔成立的条件

  (1)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3)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索赔是指国际贸易业务的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直接或间接地给另一方造成损害,受损方向违约方提出损害赔偿要求。

  索赔的依据包括两个方面:法律依据:索赔方提出的救济方法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事实依据:索赔所需要的足够文件。

  通过沈阳工程纠纷律师的介绍,我们知道了,施工工程索赔成立的条件有哪一些­根据我国相关施工法律的规定,与合同相对比,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的情况下就可以获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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