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商标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 发布时间:2019-12-21 09:00:13,加入时间:2016年01月19日(距今339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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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标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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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都知道,商标要注册以后才会在法律上形成商标权,进而受到法律的保护,注册商标的流程与其他地方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我国《商标法》对于商标的注册有着具体的规定。

  1、申请。《商标法》第22条,“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提交申请的部门是商标局。但是中国只有一个商标总局在北京,自己申请的话需要去北京,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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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审查。《商标法》第28条,“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审查的内容包括(1)、是否符合法律规定;(2)是否与已经注册的商标相似;(3)、是否损害他人的在先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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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核准。《商标法》第35条第2款,“商标局做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异议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于内容和形式都符合法律规定,并在公告期内没有异议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予以核准。并颁发商标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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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商标保护措施有哪些

  商标保护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协商解决。

  商标注册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代理人与对方当事人就相关的商标事宜协商解决;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可自行起诉,也可以委托国内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代理人起诉;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是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应当委托国家认可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国家指定的代理组织名单可在本网站查询),或者按其所属国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办理,或者按对等原则办理;

    (三)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请求人的主体资格应当符合以上第(2)项规定的情形。请求人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处理请求时,负有举证责任;

    (四)向公安机关举报。

  对有证据显示侵权人已经涉嫌构成犯罪的,将已经掌握的涉嫌犯罪的线索向管辖地的公安机关举报。对公安部门侦查终结,检察院已经受理并提起公诉的案件,可同时向受案的人民法院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五)向海关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备案。

  商标注册人及其代理人通过向海关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备案后,发现侵权嫌疑商品即将进出境的,可以向该批商品进出境地的海关申请采取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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