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补偿跟户口是否有关系?

  • 发布时间:2019-09-20 10:19:28,加入时间:2018年11月02日(距今2379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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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是好事,国家也倡导能够通过这种方式让百姓的生活过的更好,但就目前的拆迁实况来看,被拆迁户往往在征地拆迁中,承受着很大的压力。在拆迁补偿方面,有的拆迁方给出的补偿无法保障被拆迁人拆迁后的生活。

  拆迁补偿是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对住宅或者非住宅房屋的价值评估后对该房屋合法拆除并给予房屋产权所有人的补偿。那么问题来了,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应该是多少呢?

  集土地征收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达到法定上限,如果不足以保障被征地人原有生活水平的,当地人民政府可以用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予以补贴。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房屋征收补偿是不是按照户口补偿的?

  房屋征收补偿不是按照户口补偿,而是按照被拆迁房屋给予补偿。房屋征收补偿,是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所以是根据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确定应给予的补偿费。房屋征收补偿与人口或说户口无关。

  而房屋拆迁中的安置补助是按人口或说户口给予的。在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中,适用《土地管理法》,法律规定有按人口或说户口给予的安置补助,即对于在被拆迁的房屋内户口,具有村民资格的人,给予一定安置房屋面积或者宅基地面积或者相应货币的安置补助。

  所以说,房屋拆迁补偿与户口无关,与户口有关的是安置补助,也就是说,在房屋拆迁中,拆迁补偿与房屋有关,而与户口无关,而安置补助是与户口有关的。只在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情况下,才有按人口给予的安置补助。

  征地拆迁给的补偿过低,我们应该怎么办?

  在征地拆迁中,如果不能确定占地或是拆迁是否合法而补偿过低的,被征地拆迁人应当首先要拒绝在补偿安置协议上面或是其他相关材料上面签字。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采取裁决的方式解决补偿纠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时,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来源:凯诺征地拆迁律师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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