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岗区打宅基地继承官司厉害律师 没有宅基地证咨询

  • 发布时间:2019-09-20 17:38:00,加入时间:2013年09月24日(距今427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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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宅基地房屋未报建,能打继承官司吗?

律师解答:法院可能会以未经合法报建的房屋涉嫌违建应当拆除为由不予处理,但实践中也有部分法官会对房屋的使用权进行判决,具体看建房时间,请咨询律师。

判决书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根据上述规定,对于宅基地使用权权属存在争议的,应由人民政府先行处理。即使案涉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属不存在争议,但由于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用益物权,并非其个人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因此樊某1要求将案涉宅基地使用权作为遗产进行分割的请求,亦于法无据。

对于案涉争议的宅基地上盖房屋,樊镇堂、樊某3提交了建房收据等证实系由樊某2出资所建,樊某1对樊镇堂、樊某3所提交的证据并无异议,故法院依法予以确认。但樊镇堂、樊某3在庭审中确认,樊镇堂、樊某3出资建设的宅基地房屋仅在村社进行了报备,而无其他合法报建的证据,故涉案宅基地房屋已涉嫌违法建设。参照《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细则》、《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相关规定,违法建设的查处主体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故涉案土地的上盖建筑物的建设合法性问题,属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处理事项,应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认定。在行政主管部门未对案涉宅基地房屋的建设合法性问题进行处理前,樊某1径行要求将案涉房屋作为合法财产进行分割处理,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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