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回老家怎么享受医疗报销,深圳社保代缴,代理深圳社保公司
高明参保人李奶奶今年9月就到50岁了,缴纳社保费有18年,近期准备去社保部门办理退休手续,办好后就回广西户籍地长期居住。但他这种情况除了有养老金收之外,还能享受医保待遇吗?如有的话在广西可以用吗?
李奶奶在佛山市办理退休手续后就能按月领取养老待遇了,但根据佛山市医保政策规定,必须满足参加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25年〔2013年7月1日(含7月1日)后在佛山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还需在本市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达10年〕这个条件,才能在佛山市享受退休医疗保险待遇,所以李奶奶要想享受医保待遇的话,必须按当前的医保缴费标准一次性补缴医保差额年限,即要一次性补缴7年医保。补缴后可按职工标准享受医保报销待遇,还能每月在社保卡里面划入医保个账资金。
如李奶奶退休后回户籍地长期居住,那么可以到参保所属社保部门办理异地就医申请,选择在广西的居住地所属地市进行备案登记,以后万一需要住院治疗的话,就可以直接到已备案地市的所有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院进行治疗,出院时凭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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