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想要解除婚姻关系咨询沈阳婚姻家庭律师

  • 发布时间:2019-09-27 10:35:46,加入时间:2018年08月15日(距今256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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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就是沈阳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整理的关于共同财产详细资料,希望可以对您有一定程度上的帮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条第二款: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三条: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五条: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以上知识就是沈阳婚姻家庭律师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婚前男方购买的首饰一般是属于个人财产,但如果婚后有约定是共同财产的,按共同财产处理。读者如果需要婚姻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咨询沈阳婚姻家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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