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
依我国《法》第三条 的规定,所谓,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统称物)转让给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是以公开竞价的形式买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
所谓公开竞价,指买卖活动公开进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愿参加,参加竞购标的的人在现场根据师的叫价,决定是否应价,其他竞买人应价时,可以高于其他人的应价再次出价,更高的应价自然取代较低的应价,当某人的应价经师三次叫价再无人竞价时,师以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定成立。
是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在这种买卖活动中,委托人和人都希望以可能达到的价格卖出一件物品或者一项财产权利,因此,只要竞买人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哪个竞买人出价,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就卖给这个应价者。
行业具有中介服务性质
行不同贸易公司,它本身不买卖任何商品,只是接受他人委托物品或财产权利,为委托方与竞买方提供服务。
有多方当事人,包括人、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