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劳动官司律师

  • 发布时间:2024-08-14 06:26:50,加入时间:2012年07月05日(距今470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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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行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一裁两审,在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实践中,有的企业,特别是一些小型私营企业,蓄意滥用法律规定的程序,致使劳动争议案件久拖不决。笔者认为,加强劳动争议案件调解力度,提高劳动争议仲裁员在案件处理过程中的调解技巧,不仅可以使案件双方当事人的争议尽快地解决,避免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给社会带来不稳定的因素,同时也能给双方当事人和国家节约大量的财力、物力资源。笔者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对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过程中仲裁员的调解技巧谈几点意见。

  一、全面系统地掌握劳动法律、法规、政策。

  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涉及到劳动保障工作的方方面面,它要求劳动争议仲裁员必须全面、系统地掌握劳动保障各方面的政策,这是一名合格的劳动争议仲裁员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也是仲裁员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中必须把握的原则和依据。仲裁员不仅要熟练地掌握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程序性规定,还必须掌握涉及劳动保障各方面的实体性规定。只有这样,仲裁员才有可能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找准突破口,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

  二、重视庭审,查清案件事实。

  案件的事实是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基础和前提,因此开庭审理是劳动争议案件处理中最关键、最重要的一环,作为仲裁员必须高度重视庭审。在开庭前必须作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对案件基本情况的了解,对本案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的进一步熟悉,对庭审中需要调查的问题拟定庭审提纲,对庭审中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充分的估计。在开庭过程中,要注意引导双方当事人紧紧围绕需要查清的事实进行陈述和辩论,根据双方的陈述和辩论及时地调整庭审提纲,对双方提供的相关证据进行认真的质证,从而查清案件的事实。对双方没有证据证明又有争议的事实,要明确双方的举证责任,告之双方当事人,对自己主张的事实没有证据证明应承担的责任。

  三、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向双方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使案件当事人明确自己的权力和义务。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除极少数案件中当事人双方或一方故意隐瞒事实真相,以规避法律责任外,绝大多数案件的争议是由于双方当事人不清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致。因此,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向双方当事人宣传会对本案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使案件当事人明确自己的权力和义务,对案件的成功调解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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