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类的急性毒性实验
鱼类急性毒性试验,是水生生态毒理学的重要内容之一,并广泛应用于水域环
境污染监测工作中,对控制工业废水的排放、保护水域环境、发展渔业生产,制定渔业水质
标准,具有重要意义。
实验原理
鱼类对水环境的变化反应十分灵敏,当水体中的污染物达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引起一系
列中毒反应,例如行为异常、生理功能紊乱、组织细胞病变、直至死亡。在规定的条件下,
使鱼接触含不同浓度受试物的水溶液,实验至少进行24h,以96h为一个实验周期,在
24h、48h、72h、96h时记录实验鱼的死亡率,确定鱼类死亡50%时的受试物浓度。鱼类毒
性试验在研究水污染及水环境质量中占重要地位。通过鱼类急性毒性试验可以评价受试物对
水生生物可能产生的影响,以短期暴露效应表明受试物的毒害性。鱼类急性毒性试验不仅用
于测定化学物质毒性强度、测定水体污染程度、检查废水处理的有效程度,也为制定水质标
准、评价环境质量和管理废水排放提供环境依据。
试验用鱼
在同一实验中要求试验鱼必须同属、同种、同龄,是当年生。鱼的平均体长以7cm
以下为宜。金鱼体短、身宽,一般以3cm以下较为合适。同组鱼中的体长不应超过
小的体长的1.5倍。
实验步骤
1、预试验
用确定正式实验所需浓度范围,可选择较大范围的浓度系列,如1000mg/L、100mg/L、
10mg/L、1mg/L、0.1mg/L。每个浓度放入5条鱼,可用静态方式进行,不设平等组,试验
持续48h~96h。每天至少两次记录各容器内的死鱼数,并及时取出死鱼。求出24h100%死
亡浓度和96h无死亡浓度。如果依次预试验结果无法确定正式试验所需的浓度范围,应另选一浓度范围再次进行预
试验。
2、正式实验
根据预试验得出的结果,在包括使鱼全部死亡的浓度和96h鱼类全部存活的浓
度之间至少设置5个浓度组,并以几何级数排布。浓度间隔系数应≤2.2。
每个试验浓度组应至少设2~3个平行,每一系列设一个空白对照。如使用了助溶剂,
应增设溶剂对照组,其浓度与试剂中的溶剂浓度相同。试验鱼的数目以每组实验浓度
10~20尾合适,不得少于10尾。
试验溶液调节至相应温度后,从驯养鱼群中随机取出鱼并随机迅速放入各试验容器中。
转移期间处理不当的鱼均应弃除。同一试验,所有试验用鱼应30min内分组完毕。在24h、48h、72h、96h后检查受试鱼的状况。如果没有任何肉眼可见的运动,如鳃的扇动、碰触尾柄后无反应等,即可判断该鱼已死亡。观察并记录死鱼数目后,将死鱼从容器中取出。应在试验开始后3h或6h观察各处理组鱼的状况,并记录试验鱼的异常行为(如鱼体侧翻、失去平衡,游泳能力和呼吸能力减弱,色素沉积等)。试验开始和结束时要测定pH、溶解氧和温度。试验期间,每天至少测定一次。至少在试验开始和结束时,测定实验容器中试验液的受试物浓度。
试验结束时,对照组的死亡率不得超过10%。
实验报告
1、数据处理
以暴露浓度为横坐标,死亡率为纵坐标,在计算机或对数概率纸上,绘制暴露浓度对死
亡率的曲线。用直线内插法或常用统计程序计算出24h、48h、72h、96h的半致死浓度(LC50)
值,并计算95%的置信限。如果试验数据不适于计算LC50,可用不引起死亡的浓度和引起100%死亡的死亡浓度估算LC50的近似值,即这两个浓度的几何平均值。
2、化学物质急性毒性分级
依据LC50值的大小,可以将化学物质的急性毒性分为剧毒、高毒、中等毒、低毒和微
毒5级。
鱼类急性毒性实验毒性分级标准鱼起始LC50(mg/L)毒性分级
<1剧毒、1~100高毒、100~1000中等毒、1000~10000低毒、10000微毒(无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