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声测管厂家 承插式声测管 桩基检测管

  • 发布时间:2019-10-21 08:41:45,加入时间:2019年08月20日(距今212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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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蚌埠声测管厂家/承插式声测管/桩基检测管

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中之重,强有力的监管执法是确保秋冬防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临汾市区空气质量退出全国倒一的坚强保证。为压实监管责任,确保秋冬防期间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务必理清减排清单,确保应管尽管

各分局对各自上报的应急减排清单进行重新审核,凡未纳入管控清单的,务必于2019年10月20日前进行补报。否则,一律按瞒报对待。

二、务必强化监督检查,确保管控到位

对要求实行错峰生产的工业企业,每三天至少检查一次,看其是否严格落实各项错峰生产要求;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对在产的一般工业企业,每两天至少检查一次;对在产的钢铁、焦化、电力、水泥、铸造、砖瓦、商砼、洗煤等重点工业企业,每天至少检查一次;对长期停产企业,每两周至少巡查一次,一旦其恢复生产,立即纳入管控范围。

三、务必从严从快处理,确保震慑有力

对所有需要立案查处的企业涉气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告知书应于发现违法行为之日起一周内(含当日)送达,且经济处罚不得采用低限处罚;对不执行重污染天气预警措施的企业要依法处置,立即实施查封;对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发现的企业涉气环境违法行为,一律立案查处,行政处罚告知书应于发现违法行为后的三日内(含当日)送达,经济处罚额度一般采用自由裁量范围内的高限,涉及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各分局发现不执行错峰生产规定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的企业,要立即报告当地县(市、区)政府和市大气办,通报当地工信部门;市执法队发现不执行错峰生产规定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的企业,要立即报告市大气办,由市大气办通报属地县(市、区)政府。

四、严格追责问责,确保责任落实

为督促各分局和市局执法队、市网格化监管中心落实监管执法责任,对存在以下情形的有关人员予以问责:

(一)应急减排清单填报。一个监管执法单位漏报工业企业两户的,对监管执法单位负责人给予免职处理;两个监管执法单位负责人因漏报被免职或平川县(市、区)分局漏报五户以上或山区县分局漏报三户以上工业企业的,对分管副局(级)长给予免职处理或组织调整;三个监管执法单位负责人被免职或平川县(市、区)分局漏报七户以上或山区县分局漏报五户以上企业的,对分局局长给予免职或组织调整。

(二)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应急措施执行。每次重污染天气预警,一个监管执法单位所管辖片区发现两户以上工业企业不执行重污染天气预警措施的,对监管执法单位负责人给予免职处理;同一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两个监管执法单位负责人因执行重污染天气预警措施不到位被免职或平川县(市、区)五户、山区县三户以上工业企业不执行重污染天气预警措施的,对分管副局(级)长给予免职处理或组织调整;同一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三个监管执法单位负责人因执行重污染天气预警措施不到位被免职或或平川县(市、区)七户、山区县五户以上工业企业不执行重污染天气预警措施的,对分局局长给予停职或组织调整。

整个秋冬防期间,四个监管执法单位负责人因执行重污染天气预警措施不到位被免职的,对分管副局(级)长给予免职处理或组织调整;五个监管执法单位负责人因执行重污染天气预警措施不到位被免职的,对分局局长给予免职处理或组织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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