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水包括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初雨径流入排水管渠等其它无用水,一般指经过一定技术处理后不能再循环利用或者污染后制纯处理难度达不到一定标准的水。
本产品是废水消泡剂,用于废水处理过程中的消泡,消泡速度快,抑泡时间长,不会引起二次污染等,生产厂家湖北新四海化工在新疆地区的批量供应,发货。
主要技术指标:
外观:乳白色或淡黄色粘稠液体
粘度:100~2000cs
成份:15%~30%
PH值:6~9
使用方法(建议):
将本品用清水或起泡液稀释为均匀的溶液后再加入起泡液中,也可直接加入。具体添加量由客户根据具体情况试验而定。稀释后的消泡剂应尽快使用完毕,一般不宜贮存超过12小时。
本品在符合上述条件下,自生产之日算起,存贮期为6个月,超过存贮期后若有少量分层现象,混合均匀后,经检测合格可继续使用,不影响其效果。本品按非危险品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