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部分区域取消加计扣除备案,企业还要准备么?

  • 发布时间:2019-10-23 15:16:31,加入时间:2019年03月25日(距今227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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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2019年末,苏州企业的加计扣除备案工作也该提上日程了。智为铭略小编温馨提示:今年苏州姑苏区、相城区、吴中区、工业园区和吴江等区市已经取消了科技局的备案工作,但昆山市并未取消备案工作,昆山企业需按照以往规定在12月31日之前完成项目备案的工作。

很多小伙伴看到自家企业所在区域取消了科技局备案的步骤,会产生疑惑:自家的企业还需要继续做加计扣除吗?智为铭略小编提示大家备案虽取消,税务仍然要抽查,所以加计扣除必须做。以下是小编就加计扣除相关事项给大家做简析:

一、加计扣除的好处

1、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75%加计扣除。

2、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摊销。

也就是说,按照研究费用是否资本化为标准,分两种方式来加计扣除,但其准予税前扣除的总额是一样的,即都是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的175%。

高新企业都可以享受这项税收优惠政策。

二、重点工作

1、梳理、整理2019年高新研发费用明细账、辅助账,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做好基础准备。

2、根据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规定及口径,编制“研发支出”辅助账及汇总表。

3、尽早进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务备案。

4、根据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要求,准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全部备案资料(立项决议、研发机构情况、研发人员列表、仪器设备列表、立项报告、结题报告、研发项目获得的知识产权成果、新技术新产品的佐证材料等)。

三、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

1、正确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主表及全部附表。

2、根据需要及时出具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

3、在申报表中正确、准确披露研发费用。

4、在申报表中正确、准确反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5、<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 中正确、准确填写研发费用、科技人员、高新收入指标,近3年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符合高新要求。

6、完成汇缴工作,按规定享受高新及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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