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02年发布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为方便监督管理,将医疗器械产品划分以下类别。1、器械类、设备器具类: 6821(Ⅱ类)、6822(Ⅱ类大型医用设备类植入、介入及人工器官类: 6821(Ⅲ类)、6822(Ⅲ类)6846(助听器除外医用材料类-1除外);6、一次性无菌类、软件类验配类: 角膜接触镜、助听器;其中经营体外诊断试剂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另有规定的医疗器械产品从其规定。 (三) 相关专业指与从事医疗器械经营业务及品种相关的专业。标准中特指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和专职质量管理人以及质量验收人等人员,应具有与其经营产品类别相关(医疗器械、机械电子、仪器设备、生物、物理、化学、医学、药学、化工、计算机、医学工程、数控、信息自动化等)的理工类专业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