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香港公司管理条例规定,注册香港公司需要指定一名法定秘书,负责与香港政府职能部门对接,处理香港公司日常维护事项。香港政府颁布的《香港公司条例》第十部/474条中,亦明确规定了:“公司必须有一名公司秘书”,即法定秘书。
一、服务类别
1.:根据香港政府规定,所有香港公司必须聘用一名法定秘书,公司法定秘书必须由香港本地有持牌服务的秘书公司担任,相当于海外人士在香港的代言人。对香港公司没有直接的控制权或拥有权,但如果公司发生问题,法定秘书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2.香港公司商务秘书:商务服务公司根据客户的需要而量身定制的商务服务,提供多元化、多功能的香港公司商务秘书,包括接听电话、收发传真、代收/寄信件及小邮包等。公司注册后,以良好完善的商务配套服务来达到自己的商业目的,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选择专业而又有实力的商务公司提供秘书服务,会极大的促进贵公司的发展;反之,虽不能说造成阻碍,也会导致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二、作用
1.:根据香港公司法条例,有限公司必须委任一名公司秘书。其职责为安排会议、编写会议纪录、呈交法定文件予政府部门,以确保公司符合法定要求,并协助开立银行账户。
2.香港公司商务秘书:
提供注册地址1年(代收政府银行客户私人函件);
提供电话传真及秘书接听服务;
办理当年周年申报文件,包括公司周年申报表及缴付商业登记证续期;
准备及递交公司注册处文件(如:更改公司名称/董事/股东资料及转让等);
准备公司内部会议记录及决议;
提供会计,税务及公司注册结构的专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