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申报的四大误区

  • 发布时间:2020-09-01 18:01:40,加入时间:2019年05月09日(距今2226天)
  • 地址:中国»四川»成都: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123号时代锋尚1308
  • 公司:成都登尼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用户等级:普通会员 已认证
  • 联系:范女士,手机:18111548932 微信:tannet3371 电话:028-86676605 QQ:2355725127

不少纳税人对零申报一头雾水 ,登尼特为各位整理以下误区:

1、不用缴纳税款=零申报?

不用缴纳税款≠零申报,企业在享受优惠政策的同时应向税务机关如实申报。正确的申报方式是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第10栏次如实填写享受免税优惠的数额。

2、当期未发生收入就是做零申报

新办企业当期虽未发生收入,但发生了进项税额,因此不能做零申报。正确申报方式是在增值税申报表对应的销售额栏次填写“0”,并将当期已认证的进项税额填入申报表中相关栏次,产生期末留抵税额留待下期继续抵扣。

3、免税收入可以做零申报

虽然按照规定办理了增值税减免税备案,应纳税额为0,但是企业在享受优惠政策的同时应向税务机关如实申报,正确的申报方式是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第12栏次如实填写享受免税优惠的数额。

4、已缴纳税款就可以不用零申报了吗

虽然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已经缴纳了税款,但依然不能简单地进行零申报处理。正确的处理方法是在申报表的相关栏次如实填写销售收入,网上申报系统会自动生成企业已经缴纳的税款从而进行冲减。

连续三个月零申报或者一年内累计六个月零申报属于异常申报,将会列入重点关注对象。

登尼特是一家提供专业企业服务的公司。除了可以为大中小企业代理记账之外,还可以办理税务解非、工商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成都公司注册等业务。登尼特经过20年的发展,处理了上万件案例,有着丰富的经验,并获得了众多客户与各级政府的好评。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123号时代锋尚1308

联系我时请说明来自志趣网,谢谢!

免责申明:志趣网所展示的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使用本网站的所有用户须接受并遵守法律法规。志趣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志趣网建议您交易小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