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在国内申请商标受到法律保护

  • 发布时间:2021-01-26 14:01:04,加入时间:2018年07月19日(距今214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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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是具有地域性的。我国香港公司在国内(内地)依据内地的法律取得的商标权利只能在内地获得保护,在其他国家地区的保护问题按照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对等原则办理。未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注册的境外商标不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不得使用注册标记;未在我国注册的境外(包括港澳台)商标可作为未注册商标在中国境内使用,但必须符合《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如果侵犯他人在中国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须按照《商标法》的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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