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新规新变化!早下手!

  • 发布时间:2019-11-04 09:47:53,加入时间:2018年09月17日(距今242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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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开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预计将进一步从严把控!计划申报2020年国高认定的企业,现在就要开始准备啦!

预计从2020年开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将进一步从严把控,其主要体现在:

1、认定评审科技创新事项发生时间以申报前三年为主。企业申报高企当年申请或转让的专利、认定的研发机构、签订的产学研合作协议等将不予采纳。

2、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必须“三表一致”。即企业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企业财务报表、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中的企业研发费用数据要求一致,往年通过出具《研发费用数据不一致说明》的做法将不予认可。

3、规上工业企业享受高企政策奖励与企业是否填报工业直报系统B203企业研发投入挂钩。

注意:准备在2020年认定(复审)高新技术企业的,请检查相关知识产权申请(转让)审批进度,zui好能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

第一阶段:国务院于1991年发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国发号)》,授权原科委组织开展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并配套制定了财政、税收、金融、贸易等一系列优惠政策。

第二阶段: 1996年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范围扩展到高新区外(国科发火字号)。

第三阶段: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科技大会之后,再次修订了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国科发火字号)。

第四阶段:于2008年4月14日正式发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同年7月8日发布配套文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

第五阶段:《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文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文nbsp;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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