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通过国家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国家实验室认可。检测项目齐全,是一个具有第三方见证检验资质的大型、综合性检测单位。是业内的检测、鉴定、认证机构,专业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程测量勘察,房屋质量检测,工程监理,工程咨询,隔震减震,地震安全性评价,建筑能源审计,能效测评,工业与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检测和房屋安全鉴定业务,在工程技术服务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公司环境舒适,设备齐全,设有综合部、工程部、市场部、客服部、行政部和财务部等部门,工程部设多个鉴定组。公司采用国内外检测仪器,全部由第三方认定的有关权威计量部门进行鉴定。
房屋安全检测鉴定中心
检测对象主要为上世纪50年代以后建造的房屋,属于常规的安全鉴定检查,也是房屋安全类型中最常见的一种。鉴定的复杂程度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来确定,此类型房屋往往受使用环境的因素而影响。
受理委托
委托人一般应提供以下资料:
1、房屋产权证明(产权证或购房合同)、承租人委托应提供租赁合同;
2、房屋原设计图纸、地质勘察报告、竣工验收资料等原始建房技术资料;
3、对房屋进行改造的,应提供改造设计图纸;
4、对"三无"房屋、拟改造加层的房屋及达到一定使用年限的房屋应提供有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根据委托人要求,确定房屋安全鉴定的内容和范围。
签订委托鉴定合同或委托鉴定书,预缴部分鉴定费用。
调查、检测
调查分为资料调查、现场调查及补充调查,并以房屋的施工情况、现状及存在的质量问题为主,做到有重点的调查。
房屋使用责任人应承担的房屋安全责任
1、对房屋建筑结构及其附属设备负有安全使用、检查维护,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治理房屋安全隐患的义务和责任。
2、对因房屋使用安全事故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赔偿责任。
3、配合做好房屋调查、采取人员转移、防汛、防灾等应急抢险措施责任。
4、对经过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检测鉴定为危房的应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5、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对建筑物进行常规围护、安全性检测鉴定等。
6、房屋转让或出租时,房屋所有人应当将房屋的结构形式、设计使用年限和房屋改造请基本情况告知受让人或承租者,必要时可委托房屋结构安全检测鉴定部门对房屋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测鉴定,避免后续因房屋使用安全情况引起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