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一) 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5年或累计17年以上者。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2年或累计15年以上,取得本职业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证书者。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或累计12年以上,取得本职业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证书后,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4、取得本职业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5、取得本职业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者。 6、相关专业高级技工学校、高等职业院校或以上学历,取得本职业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报名资料: 1、学历电子版 2、一寸照片电子版 3、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