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允丝律师,经验丰富10年经验,专职律师,在刑事纠纷领域有较高造诣,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取保候审、罪轻辩护,无罪辩护,上诉代理、减刑缓刑辩护等事宜,经验丰富,专业功底扎实、工作态度认真,办案过程当事人满意,受到当事人的高度赞誉,对于刑事案件不论是侦查阶段还是审查起诉阶段或审判阶段,重要的是争分夺秒,及早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利益!不要再为卷入刑事诉讼而烦扰,积极行动才是对您家人、朋友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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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戴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一、本罪的法定罪名:故意伤害罪。
二、故意伤害罪的大类: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三、故意伤害罪的小类: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
四、故意伤害罪的罪状: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构成故意伤害罪。
五、故意伤害罪的处罚:犯故意伤害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对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其他情形另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故意伤害罪的法定刑:管制。
七、故意伤害罪的法定刑:死刑。
八、故意伤害罪的法定财产刑:无。
九、故意伤害罪的适用法律:
1、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
2、司法解释:1999年10月20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9年10月27日人民法院《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2001年6月4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年4月人民法院刑三庭《在审理故意、伤害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中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2011年12月20日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一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2012年9月18日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三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2013年8月30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发布<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公告》;2013年12月23日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2014年1月2日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2015年3月2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