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房地产行政诉讼案件律师 拍卖房过户纠纷咨询

  • 发布时间:2019-11-14 17:06:57,加入时间:2013年09月24日(距今427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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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买拍卖房后房管局不给过户,能提起行政诉讼吗?

律师解答:能。如下面这个案件,施某购买拍卖房后,向广州市国规委申请过户,广州市国规委以其“是在依据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履行协助义务,根据《最z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最z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不履行人民法院协助执行义务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答复》,施某的行为属于“根据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实施的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辩称不能提起行政诉讼,法院最终判决属于行政诉讼范围。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于下列时限内,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或者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一)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30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60个工作日;……。”本案中,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在收取施某办理涉案房屋转移登记的申请及材料后作出的不予受理决定书是其履行职责作出的行政行为,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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