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人死亡那商标的处理办法

  • 发布时间:2019-11-19 11:12:03,加入时间:2019年05月24日(距今2190天)
  • 地址:中国»浙江»杭州: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钱塘航空大厦2幢2806
  • 公司:杭州卓信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用户等级:普通会员 已认证
  • 联系:杨小姐,手机:13666635076 微信:Zhuoxinqiye666 电话:0571-86772701 QQ:2880642703

根据我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第1款规定: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上,自死亡或 者终止之日起1年期满,该注册商标没有办理移转手续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 因此,在办理个人商标转让时,如果商标转让人或商标注册人突然死亡之日起到1年这段时间内要及时的办理商标转移手续。而关于商标转移手续,《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因转让以外的其他事由发生移转的,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手续。也就是说,商标继承手续可以参照商标转移手续,即继承人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填写并寄送《注册商标移转申请书》和有关继承的证明文件。完成商标转移所需时间一般是自申请之日起3-5个月。

联系我时请说明来自志趣网,谢谢!

免责申明:志趣网所展示的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使用本网站的所有用户须接受并遵守法律法规。志趣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志趣网建议您交易小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