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登记案件是起诉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吗?
律师解答:不是了,现在是起诉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了,2015年8月职责变更的。
判决书节选:
本院认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第六款规定:”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5年8月12日印发的《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不动产登记属于市国土规划委的职责。鉴于原属于原审被告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不动产登记职责现归市国土规划委继续行使,故市国土规划委是本案上诉人,替代原审被告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参与本案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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