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于1999年就正式作出决定,在欧盟成员国内,对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与口接触的玩具(如婴儿奶嘴)以及其他儿童用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的含量进行严格限制。欧盟在儿童玩具和制品中禁用或限制使用6种邻苯二甲酸酯,禁止在玩具中使用3种增塑剂并限制另外3种增塑剂在玩具中的使用。中国及美国在这方面也管控严格。
中国/欧盟/美国相关管控法规如下:
1.欧盟EU REACH ANNEX XVII限用物质测试 Article 51 & 52
2.欧盟法规《化学品的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 REACH SVHC
3.《加州65提案》 《加州健康与安全法规》 CP Prop 65
4.玩具用涂料强制标准《GB玩具用涂料中有害物限量》
5.日本玩具协会发布新玩具安全标准ST2016
6.美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
7.加拿大修订玩具法规SOR
8.加拿大玩具安全法规更新SOR
9.GB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