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费用标准

  • 发布时间:2019-11-21 13:57:57,加入时间:2019年06月03日(距今183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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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人遇到交通事故方面的法律问题时都会很关心具体的赔偿问题,这个问题也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非常重要的问题。关于具体的赔偿标准问题,各个省市有所不同。下面富答法律咨询上海交通事故律师介绍一下关于2019年度上海市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费用规定及相关清单问题,大家可以酌情参考。下面这张图列明了在分别发生伤残等级为十级、九级、八级、七级、六级、五级、四级、三级、二级、以及一级(死亡)的人身损害情况下赔偿的标准及项目,包括精神抚慰金、被 抚养人生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衣物损失、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

  关于以上表格清单的进一步相关说明如下,请亦务必注意:

  1.残疾赔偿金:60岁以下=可支配收入(城镇68034/农村30375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60岁以上每满一年减一年,75岁以上按5年计算。计算:人均消费支出(城镇42304/农村18090)*年/抚养人个数。

  3.伤残等级、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时长以鉴定结论为准;重伤或存在终身完全、大部分、部分护理依赖,系数分别为不超过20年。鉴定费用按责任由相对方承担。

  4.在伤势稳定后可以鉴定,最少3个月。

  5.责任划分:全责、主次、同等、次主;双方都是机动车或者双方都是非机动车时对方承担、30%,其中有一方为机动车时,则机动车方多承担10%责任即40%。(在有交强险的情况下,交强险12万2以内的不分责任、超出部分按责任承担)。

  6.交强险12万2:医疗费项下包含: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限额1万元,伤残项下11万元,物损2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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