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方式
1)利得税(相当于国内的企业所得税)
税率年4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课税年度,法团首200万元的利得税税率将降至8.25%(减半),其后的利润则继续按16.5%徵税。至于独资或合伙业务的非法团业务,两级的利得税税率相应为7.5%及15%。纳税法团或非法团业务每年分别最多可节省165,000元和150,000元税款。
利得税的申报有以下三种情况:
A、零申报:一般适用于没有在香港实际运营的情况,即空壳公司;
B、无运营审计:没有运营但是打算出审计报告以备以后在香港开展业务使用,或者已经在香港开了银行户口,但是账户基本无资金流动。这种一般是零申报,但出具审计报告;
C、做账报税:开设了香港当地的公司账户,且公司账户有进出账。需要做账后出具审计报告。
PS.如果已开设香港当地的公司账户,不建议零申报,可能会在银行调查时导致账户被关停。
2)薪俸税(相当于国内的个人所得税,一般是申报公司的成员)
税率分为两种:一种是累进税率,一种是标准税率。累进税率按照有对应的标准,17%为上线。标准税率为15%。取二者中较低的部分缴税。
薪俸税申报取决于两种情况(和利得税的申报相关):
A、未做账: 薪俸税零申报即可;
B、做账报税: 需要询问出了多少工资,根据利得税的做账情况来看。
薪俸税的豁免额度:
未婚HKD
已婚HKD
薪俸税的课税年度:每年的4月1日至次年的3月31日
薪俸税的豁免和扣除:
薪俸税对可扣除项目的界定非常清楚,可扣除部份包括政府认可的慈善机构捐款、向认可的退休计划支付供款、个人进修开支、个人居所贷款利息、完全或必须为产生该评税入息而招致的所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