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违法建筑的界定与处理要把握哪几点?

  • 发布时间:2019-11-22 14:58:53,加入时间:2018年11月02日(距今203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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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是人类生活和生产的立足之地,几乎一切经济活动,都离不开土地和土地上的建筑物。我们都清楚的知道,在我国建一个或大或小的仓库都需要很多道审批手续,等很长时间。因此,在这种环境下,中国相当多的建筑物是非法建设的,尤其是一些大型的建设项目。比如当年深圳建设时,由于人口和企业来的太多,建设企业和住宅,用地等如果都到上面报批,有关管理层光给深圳审批,都来不及。于是,几乎一半多的住宅、办公楼和企业是未批先建的。

  而且,这情况在全国城乡建设领域中普遍存在着。面对这样的情况,全国各地组织人员开始清查违法建筑,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一些部门片面理解中央对个别事件的处理,开始去查清还没有举报的违章建筑和设施;有举必查,有违必拆,有拆必尽,在状态上成了全国城乡一场轰轰烈烈的拆违运动。

  有的甚至是胡子眉毛一把抓,管他能不能合法化,管它拆除后会发生什么后果,先拆了再说。

  拆归拆,但是也要按照法律所规定的程序进行拆除,可是实践中却有许多拆违活动不进行程序上的认定,也不进行催告,就直接拆除,尤其是在遇上征地拆迁的时候,只要是没有证的房屋征收,只要是没有拿到合法手续建的建筑都会被认定成违法建筑,从而达到不予补偿或是减少补偿的目的。

  根据《物权法》中的第三十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对于这个规定确立了,无证房或是证件不齐全的房屋不再是一律认定为违法建筑,应当准确理解《物权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合法建造应是指建造时符合当时的规定,绝不是指现在的规定。因此,对于违法建筑的界定与处理应该要把握以下三点:

  第一,法律依据是关键。不予补偿的”违法建筑”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无偿拆除的建筑,不能以是否具有产权证或是相关批准文件作为判断是否是违法建筑的唯一标准。因此,只有违反了建告时的法律依据,才能确定是”违法建筑”。

  第二,是否违法必须由法律授权的机关界定。很多时候相关部门人员就直接说人家的房子是违法建筑不予补偿,但这话不是哪个机关单位都能够说的,房子是违法建筑,必须是法律授权即有权的执法机关才能界定。

  第三,对违法建筑一定要依法严格处理。法律对违法建筑的处理是不同的。因此必须要把握好分寸,如果不把握分寸,则可能宽严皆误。

  最后凯诺律师提醒大家,如果自家房屋被认定成违法建筑,被征收人权提出陈述及申辩,若当事人提出陈述及申辩的,拆违实施部门应当听取其意见,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成立的,拆违实施部门应当予以采纳;规划部门不予采纳的,应当说明理由通知当事人。

  此时,被征收人就要把握好申辩的权利,如果相关部门并没有告知陈述申辩的权利,那么这就属于违法。被拆迁人要积极的启动行政复议或是行政诉讼进行维权,争取合理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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