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房屋装修装饰争议打官司找律师

  • 发布时间:2019-12-02 17:37:44,加入时间:2013年09月24日(距今427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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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物业公司收取装修押金合法吗?

咨询:我去年购买了该小区一套房子,收房时物业公司要他缴纳5000元的装修押金。物管人员说,这笔钱以后可以退还,但装修前必须交,否则不发给新房钥匙,不准装修。请问这样合法吗?

律师解答:装修押金不合法。物业公司收取装修押金,可以防止一些施工队伍野蛮施工对房屋结构性破坏以及对小区配套设施、绿化、整洁程度、楼道安全乃至电梯防护等的破坏,保障全体业主的利益。但向业主收取这笔钱肯定是不合法的,业主可以拒绝交纳装修押金。同时,如果装修过程的确对房屋主体结构造成了大的损坏,仅仅靠装修押金来补偿也是不够的。如果个别业主野蛮装修行为确实影响到其他住户的生活,比如堵塞垃圾通道,擅自改装水管,严重改变房体结构造成安全隐患的,可根据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必要时由房管、城建部门出面,以行政处罚的手段解决问题。

另外,从物业公司收取装修押金的性质来看,可以认为是物业公司预收的罚金。根据法律规定,罚金只能由某些国家权力机关及其授权的单位收取,并且罚金数额也应由物价部门审定,物业公司无权收取。物业公司只能根据与业主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对装修行为进行监管,如果业主有违规违法行为,可予以劝导,或提请有执法权的部门处罚。

广州张静律师在合同法律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多年代理大量经济合同纠纷类案件,包括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储蓄合同,抵押担保合同,房屋装修合同,连锁加盟合同,物业管理合同等纠纷。办案经验丰富,胜诉率高,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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