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合同无效或撤销后违约赔偿纠纷律师

  • 发布时间:2019-12-03 14:18:49,加入时间:2011年10月19日(距今460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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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允丝律师,经验丰富10年经验,在合同、经济纠纷领域有较高造诣,办理过大量合同纠纷案均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当事人高度赞誉。擅长合同无效、合同解除、合同撤销、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合同履行等纠纷,多年代理大量合同纠纷类案件,包括买卖合同,赠与合同,房产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特许经营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储蓄合同,抵押担保合同,房屋装修合同,连锁加盟合同,物业管理合同等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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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律师为您普及合同纠纷相关法律知识: 

合同无效,违约条款继续有效。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什么条款是有效的 

  1、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 

  2、因合同无效返还由该合同取得的财产; 

  3、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违约金条款属于上述第一项中的争议解决条款,即使合同无效,违约金条款也继续适用。守约方可以向违约方主张赔偿责任。 

  三、合同无效的认定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 

  (1)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注意: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只有在损害了国家利益时,才属于无效合同。 

  (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 

  (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另外,根据《民法通则》,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为无效民事行为。因此,主体不合格也可能导致合同无效,例如: 

  (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其例外情况是:纯获利益的合同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需追认,合同当然有效。 

  (b)法定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 

  (c)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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