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允丝律师是广州专业加盟纠纷官司律师,经验丰富10年经验,在合同、经济纠纷领域有较高造诣,办理过大量合同纠纷案均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当事人高度赞誉。擅长合同无效、合同解除、合同撤销、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合同履行等纠纷,多年代理大量合同纠纷类案件,包括买卖合同,赠与合同,房产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特许经营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储蓄合同,抵押担保合同,房屋装修合同,连锁加盟合同,物业管理合同等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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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不慎能否退费?首先看看是否属于符合特许经营合同的本质特征。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认定特许经营合同特征需满足:特许人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等经营资源;特许人根据特许人的授权在特定经营模式下使用特许人的经营资源;被特许人按照约定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特许经营合同的根本目的是指被特许人在特许人指导下使用特许人的相关经营资源,在特定经营模式下开展特许业务。再者,能否退费,要结合综合情况。特许经营合同因特许人的原因解除,被特许人请求返还已经支付的特许经营费用的,应当综合考虑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情况、实际经营期限、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返还的数额、比例或方式。特许经营合同解除的,无过错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过错方当事人赔偿其因订立及履行合同而产生的实际损失,对于无过错方遭受的丧失缔约机会或其他可得利益的损失,亦可酌情确定过错方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