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专业办理郑州、开封、商丘、驻马店、周口等地房地产开发资质新办,延期,升级。
提交材料:
(一)企业向市城乡建委提出资质升级的请示。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由所在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签署协办意见。
(三)企业章程(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四)注册资本发生变化的,提交验资报告。
(五)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司公章)。
(七)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及增加人员的《劳动合同书》(复印件盖公司公章,职称证书须交验原件),企业人员名册及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复印件盖公司公章)。
(八)已开发项目证明材料(含发改委、规划、国土、建设等部门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竣工验收备案证加盖发证单位或存档单位公章或核验原件);联建项目须提供联建合同和批准联建文件或联建备案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需要投资情况证明业绩的应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投资证明材料。
(九)《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执行情况报告。
(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十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配套费申报审核表。
(十二)完善的质量体系报告材料。
(十三)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审核表。
(十四)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