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指出,“百日攻坚行动”期间,洛阳市将加大对机动车尾气排放的监管力度。
扩大柴油货车禁限行范围。自12月1日起,城市区(含城市区周边东环、南环、西环、北环道路)内重型货车原则上禁止通行,所有重型货车绕行至连霍高速公路、二广高速公路和西南环城高速公路。确需进入城市区的,经市公安部门审批后,在严格控制车辆排放标准、限制数量的前提下,按照规定路线和规定时间行驶。
老旧特种车辆停止使用。自12月1日起,城市区内凡属于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停止使用;城市建成区公交、邮政、通勤、轻型物流、社区警务等领域柴油车辆停止运营。
突出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在洛阳市入境主要路口、大型物流园区、货物集散地、车辆集中(集散)地及重点用车企业等地开展柴油货车执法检查,严格查处尾气排放不达标的重型柴油货车。
严格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凡发现工业企业、建筑工地及其他领域非道路移动机械未完成编码登记、贴牌贴标、尾气检测、信息录入和北斗定位系统安装及尾气排放不达标的,依法严格查处并清理出施工现场。
建立机动车污染排放监管机制。实施在用汽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修制度,完善机动车“环保监测+公安处罚+交通监督维修”协同监管机制,建立“天地人车”一体化、全方位监控体系,认真落实机动车限行措施。
严控面源污染
按照《方案》要求,洛阳市在面源污染的治理方面也将打出组合拳。
实施烟花爆竹禁放。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禁限放有关规定,落实全市域、全时段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要求,严查烟花爆竹燃放行为。
强化餐饮油烟监管。认真落实《河南省城市建成区餐饮服务业规范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加强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规范油烟净化设施安装、运行和维护管理工作。12月底前,将城市建成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学校、企业、医院食堂及商业餐饮饭店6个灶头以上的餐饮经营单位全部纳入在线监管。加强对重点区域居民楼餐饮油烟净化设施的更新维护,确保正常运转并达到减排效果。
严禁秸秆焚烧。完善全覆盖网格化监管体系,加大责任追究、经济处罚力度,严查秸秆和垃圾露天焚烧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