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次性创业补贴
1、需要失业证
青岛本地户口,持有失业证,并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创办的创业实体即可领取;
2、不需要失业证,在青岛行政区内创办实体的在职员工,领取营业执照后要在6个月内与元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非青岛户口,在青岛有6个月的社保记录且有失业登记,并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创办的创业实体也可领取;
一次性创业补贴的补贴标准为:
一次性创业补贴的补贴标准为元不等,划分标准为营业执照的注册时间
2011年10月1日——2015年6月23日期间创办创业实体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为5000元;
2015年6月23日以后创办创业实体的,一次性补贴标准为1万元。
二、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
经营时间满1年,入住青岛小微企业名录
一次性小微企业的补贴标准为:
2013年10月1日——2014年9月30日期间工商注册创业实体的,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标准为1万元;
2014年10月1日以后工商注册创业实体的,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标准为1.2万元;
如果吸纳就业1人及以上(不含创业者本人哦),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标准为2万元。
三、小微企业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标准。2019年1月1日起,以上年度我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照用人单位实际缴费比例,给予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五项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每人每月补贴1076元
四、小微企业岗位开发补贴
岗位补贴 每人每月200元 补贴三年 为7200元
补贴期限
自补贴申领之日算起 3年
以上是失业人员可申请的创业优惠政策,失业人员创业可以抓住政策福利,及时申报创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