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以使用为目的商标申请

  • 发布时间:2019-12-11 14:46:54,加入时间:2019年05月24日(距今21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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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末,国家知识产权局综合社会各界意见,起草制定了《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将于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重点强调对恶意注册行为的处罚制度和审查时的考虑因素。

规章详细列举了判断商标申请注册行为是否属于“不以使用为目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时可以综合考虑的因素,包括注册商标的数量、指定使用的类别、商标交易情况,申请人所在行业、经营状况,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与知名人物姓名、企业字号、企业名称简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情况等,增强了审查商标注册行为的操作性和透明度;大幅提高赔偿额的上限,将恶意侵犯商标的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由修改前的3倍提高到5倍,并将法定赔偿数额上限从300万提高到5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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