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技术工人,凡符合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技师、高级技师培训考核条件的,均可申报参加培训考核。 二、申报条件 (一)技师 1.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2.专业工作年限18年并被连续聘任为高级工满3年。 3.具备高中或技校以上学历。 4.本专业工作中没有出现任何操作责任事故。 (二)高级技师 1.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2.被连续聘任为技师满3年。 3.具备技校以上学历。 4.本专业工作中没有出现任何操作责任事故。 三、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一)申报考核人员应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培训考核审批表》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及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二)申报技师需提交高级工技术等级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申报高级技师需提交技师技术职务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技师聘任文件或聘书复印件。 注:提交职业资格证书原件的,同时须提供批准文件复印件。 (三)毕业证及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高中毕业的需提供招工审批表复印件单位出具的无任何操作责任事故证明。 请各地工考办、各单位人事部门严格审核本地区、本单位参加培训人员的证书原件及相关材料,并在初审合格人员的复印件上加盖印章。同时,以上材料及申报人员名册统一报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