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创业板上市要求

  • 发布时间:2019-12-17 12:19:28,加入时间:2019年10月24日(距今1670天)
  • 地址:中国»广东»东莞:塘厦镇商业街233号
  • 公司:东莞登尼特群集注册托管有限公司, 用户等级:普通会员 已认证
  • 联系:刘小姐,手机:18029193181 微信:dnt-1470 QQ:3001957871

1、 财务zwnj;‌要求
创业板申请人须具备不少于2个财政年度的营业记录,包括:
日常经营业务有现金流入,于上市文件刊发之前两个财政年度合计至少达2,000万港元;上市时市值至少达1亿港元;
2、 可接受的司法地区
新申请人必须依据中国香港、中国内地、百慕大或开曼群岛的法律注册成立;
3、 会计准则
新申请人的账目必须按《香港财务汇报准则》或《国际财务汇报准则》编制。
经营银行业务的公司必须同时遵守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出的《本地注册认可机构披露财务资料》。创业板新申请人若已经或将会同时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或NASDAQ全国市场上市,则其按《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账目可获接纳。
4、 是否适合上市
必须是本交易所认为适合上市的发行人及业务。
如发行人或其集团(投资公司除外)全部或大部分的资产为现金或短期证券,则其一般不会被视为适合上市,除非其所从事或主要从事的业务是证券经纪业务。
5、 营业纪录及管理层
新申请人必须具备不少于2个财政年度的营业记录:管理层在最近2个财政年度维持不变;及最近一个完整的财政年度内拥有权和控制权维持不变。
在下列情况下,联交所可接纳为期较短的营业记录,或修订或豁免营业记录和拥有权及控制权维持不变的要求: 开采天然资源的公司;或 新成立的「工程项目」公司。
6、 市值
新申请人上市时证券预期市值至少为1亿港元。
7、 公众持股的市值
新申请人预期证券上市时由公众人士持有的股份的市值须至少为3,000万港元。
8、 公众持股量
无论任何时候公众人士持有的股份须占发行人已发行股本至少25%。
若发行人拥有一类或以上的证券,其上市时由公众人士持有的证券总数必须占发行人已发行股本总额至少25%;但正在申请上市的证券类别占发行人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比不得少于15%,上市时的预期市值也不得少于3,000万港元;
9、 股东分布
必须至少有100名公众股东
注:持股量的三名公众股东实益持有的股数不得占证券上市时公众持股量逾50%;
10、招股机制
新申请人可自由决定其招股机制,亦可仅以配售形式于本交易所上市。
11、 招股价
《主板上市规则》和《创业板上市规则》都没有规定招股价,但新股不得以低于面值发行。

联盟香港上市辅导的内容包括香港上市主体设计、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设计、上市产品或服务设计、股权投资设计、

资产重组和资产外化、上市财务规划与整理、上市流程与时间表安排、整合上市专业团队、上市路演等等。

联系我时请说明来自志趣网,谢谢!

免责申明:志趣网所展示的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使用本网站的所有用户须接受并遵守法律法规。志趣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志趣网建议您交易小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