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区离婚抚养权官司律师;抚养权判决原则

  • 发布时间:2019-12-23 23:16:52,加入时间:2011年10月19日(距今4609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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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允丝律师是广州专业婚姻家庭继承律师,经验丰富10年经验,执业以来办理过大量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获得很好效果,在婚姻家庭继承等家事纠纷有较高造诣,帮助当事人成功离婚、成功分割财产、继承财产、争取抚养权等不计其数,精于谈判调解和诉讼代理,获得当事人高度认可,戴律师,您身边的婚姻家庭继承等家事纠纷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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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您介绍婚姻纠纷相关法律知识:

法院考虑的的因素有哪些? 一、有优先抚养条件的,可以做优先抚养全的考虑,以下条件视为可以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该方可以优先;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的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该方可以优先;3、一方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比如对方二婚前一个婚姻离婚处理的时候有孩子抚养权,无其他子女该方可以优先。4、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暴力、吸毒),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对方可以优先;5、孩子成长过程,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照顾,该方可以优先考虑;二、综合考虑。如没有明显一方优先行使抚养权的条件,应综合考虑男女双方的抚养能力,根据个案综合考量。比如能与小孩共处的时间、文化程度、经济收入、居住条件等因素。 三、子女意愿。对抚养权有争议的案件,对于年满六周岁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子女,人民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时,可以考虑征求未成年子女的意见;对于年满十周岁的未成年子女,人民法院应当考虑子女的意见。 案例: 2012年12月,原告张某某(女)与被告马某某(男)未办理结婚登记即开始同居生活。期间生育两女。因经常生气,马某某于2016年11月向法院提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权纠纷诉讼。因当时张某某身患疾病,经审理法院判决两女均由马某某抚养。2018年2月,张某某以身体恢复健康、且有一定经济能力为由,要求抚养次女。案经审理,判决双方非婚生次女由张某某抚养。因孩子一直在男方马某某处,马某某又担心孩子得不到张某某很好抚养教育,马某某将孩子藏于亲戚家,拒不主动履行法院判决。张某某于2018年8月15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变更子女抚养权纠纷案件的执行一直是法院执行工作中的难案之一。变更抚养权纠纷案件的执行,必然牵涉到被抚养对象的人身关系,但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此类案件不得对被抚养对象人身进行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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