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转让新乡房建二级市政二级资质平移手续办理

  • 发布时间:2020-02-03 00:00:00,加入时间:2016年07月27日(距今286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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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转让新乡房建二级市政二级资质平移手续办理

转让以下资质:

1.房建二级资质剥离。

2.房建二级资质带安许。

2.劳务资质含安许,安许马上下来

3.单独公路3,带安许

4.单独公路3,不带安许,带部分人员

5.房建3,钢构3,环保3,安许正在申报,负责安许

6.房建3,市政3,新公司,带安许,人员全

7.水利3级资质带安许,有人员

9.房建3,市政3,公路,公路路面,公路路基3,地基基础3,钢结构3,环保3,带安许

11.装饰二级资质,有安许,地市

12.地基基础二级剥离

13.机电安装二级剥离

14.电力3级资质

资质变更程序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17条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正、副本具备同等法律效力。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

  1、延续变更: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企业继续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应当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向原资质许可机关提出延续申请。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做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做出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2、企业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3、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变更,企业应当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变更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日内将有关变更证明材料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2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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