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企研发费用的人员支出归集方法-节约客户成本

  • 发布时间:2020-01-15 16:01:38,加入时间:2019年03月25日(距今227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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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企业成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后,需要持续不断的展开研究开发项目,并且开展研发工作所产生的费用需要通过清晰的帐务进行说明。做好每个研发项目的费用辅助账是高新技术企业规范管理的基础,正确归集研发费用才能如实反映企业的研发工作,才能合法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和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优惠政策。然而如何准确完整地核算研发支出,成了很多苏州企业的困扰。今天智为铭略小编就整理了高企人员产生费用的归集技巧,供苏州企业学习。

一、费用归集范围

苏州企业可以将从事研究开发活动人员(也称研发人员)全年工资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其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归集到研发费用支出中。

二、归集和分摊方法

如果苏州企业的研发人员比较充足,可以对应不同的研发项目分配不同的研发人员,在这种情形下,人员人工支出可以根据研发人员所研发的项目直接将工资计入该项目。但是智为铭略小编了解到很多苏州企业的研发人员并不是十分充裕,往往一个研发人员同时要进行几个研发项目的研发工作,若研发人员同时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企业应按统计的工作量进行分摊(如考勤记录),无工作量统计的,则选择当期各项目直接投入占总投入比例或者预算比例等可行方法进行分摊。

在分摊的过程中,一方面要与实际结合,分摊的结果必须体现出实际情况,另一方面,也要尽量减轻财务人员的负担,体现简化的原则,这样才具有可操作性。

三、注意事项

1、科技人员与研发人员的统计:主要统计企业的全时工作人员,可以通过企业是否签劳动合同来鉴别,对于兼职或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

183天以上。

2、科技人员及研发人员必须是企业的真实员工,有的企业科技人员、研发人员不足,在高新申报材料中少报企业的总人数以达到比例要求,通过检查社保、个人所得税申报系统很容易核实这方面的造假。

3、高新申报材料中列明的科技人员及研发人员应该与财务核算相一致。

4、苏州企业需要注意,研发科技人员工资花名册必须单独做册,其中研发科技人员名单必须能在科研项目申请书的主要科研人员名单中找到。有的科研人员在一年内承担多个科研项目,需要注意多个科研项目的工作时间加起来不能超过12个月,违背时间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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