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司劳动纠纷律师法律顾问代理企业出庭劳动仲裁

  • 发布时间:2020-01-19 11:40:49,加入时间:2017年11月09日(距今233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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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劳动法律法规的日益完善,劳资关系成为社会重要法律关系。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全面和准确理解中国劳动法律法规,为广大客户提供专业的劳动纠纷律师服务,保障委托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为公司企业担任法律顾问,建立规范人事劳动管理制度,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法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诉讼:
1.劳动报酬、加班工资纠纷
2.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纠纷
3.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纠纷
4.续签劳动合同纠纷

5.变更劳动合同纠纷、劳动合同履行纠纷
6.因不缴少缴社保等问题引发的劳动纠纷
7.集体劳动纠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诉讼律师服务
8.商业秘密、竞业限制纠纷、违约金纠纷、服务期纠纷
9.工伤职业病纠纷律师服务

10.劳务派遣纠纷、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纠纷
11.其他劳动人事争议律师服务


公司企业劳动纠纷法律顾问服务:

1.以电话咨询、邮件咨询或当面咨询的方式;
2.以审核、修改或起草日常行政管理文书的方式,如通知、信函、公告、决定,等等;
3.以审核、修改或起草合同协议的方式,如劳动合同、聘用协议、非全日制用工合同、保密协议、培训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劳务用工协议、兼职协议,等等;
4.以审核、修改或起草规章制度的方式,如员工手册、招聘制度、培训制度、工时制度、考勤制度、假期制度、绩效考核制度、薪酬制度、福利制度、保密制度、奖惩制度、辞退制度、交接制度、安全卫生制度,等等;
5.以设计人事表单的方式;
6.以设计专案的方式,如员工入职管理流程方案、员工离职管理流程方案、加班成本与风险控制方案、商业秘密保护方案、企业变革员工处理方案、企业规章制度建设与重整方案,等等。

7.为企业并购或者分立项目提供劳动法律咨询
8.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律师代理、参与调解
9.其他法律顾问律师服务

劳动纠纷法律知识:什么情况获取经济补偿金N+1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在劳动者自身不存在过失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拟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若用人单位拟立即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则需要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即在获取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金N的基础上,劳动者还可以额外获取一个月的工资。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有关经济补偿金N+1立法目的

经济补偿金N+1,是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履行中客观情况的变化而解除劳动合同时所需向劳动者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金。这里的“客观情况”既包括用人单位的,也有劳动者自身的原因。前者可能是由于经营上的原因发生困难,亏损或业务紧缩;也可能因为市场条件、国际竞争、技术革新等造成工作条件的改变而导致使用劳动者数量下降。后者则是由于原本胜任的工作在用人单位采取自动化或新生产技术后不能胜任,或者是因为身体原因不能胜任。N+1规定对因客观情况变化导致劳动合同解除规定了“提前通知”或“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目的在于对劳动者的保护,为劳动者寻找新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时间保障。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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