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的本质在于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利益

  • 发布时间:2020-01-19 21:40:11,加入时间:2019年06月03日(距今178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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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当防卫这个概念,相信大家都不陌生,我国法律从来都不是要求大家在受到伤害时不反抗,只能在伤害后再用法律手段维护权益。我国《刑法》中第20条就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正当防卫下给侵害人造成的伤亡情况,是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的。

  但正当防卫的本质在于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利益,关键在于“防卫”;如今有越来越多的人打着“正当防卫”的旗号对侵害人实施暴力造成非必要的伤亡。这里面就牵扯到正当防卫以及防卫过当的关系,在正当防卫的情况下给侵害人造成的伤亡是不用负法律责任的,但若是防卫过当,则或多或少的应该承担刑事责任。因此,能否认定为正当防卫至关重要;正当防卫成立必须具备以下5个条件,缺一不可。

  一、起因条件,也就是说采取正当防卫必须是要有不法侵害存在,并且是现实存在的不法侵害,通常指人为实施的具有暴力性、破坏性、紧迫性的侵害行为。受害人因想象、臆测而采取的防卫行为,不能成为正当防卫。

  2、时间条件,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就是指正当防卫只能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实施的。不能实行事前防卫和事后防卫,也就是说,所谓的正当防卫必须是在不法侵害已经开始且尚未结束时实施,提前防卫或事后防卫实际上都是故意伤害而非正当防卫了。

  3、对象条件,也就是说正当防卫只能是不法侵害者本人,防卫行为不能殃及第三者。比如说,在防卫过程中致使无关的路人受伤,对路人的伤害不能以“正当防卫”为由免责。

  4、主观条件,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就是说采取防卫的人的主观意识,必须是以正当防卫的目的。若是为了其他目的而对侵害人采取反伤行为,不能构成正当防卫。

  5、限度条件,这也是正当防卫的认定中最为重要的一点,是指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受侵害人在受到侵害的情况下,可能会产生报复的想法,在防卫过程中可能会付诸实践。即,在解除侵害威胁后,受侵害者仍然对侵害者有持续的暴力防卫的行为,或者对侵害行为采取了过激的防卫手段,造成侵害人不必要的伤亡的,会被定义为防卫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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