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工厂转口)美国对华木制品双反调查介绍应诉建议

  • 发布时间:2020-03-26 18:55:54,加入时间:2016年05月06日(距今290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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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8日,美国木制品生产联盟向美国商务部提交申请,要求对从中国进口的木模制品和木制品(wood moulding and millwork)发起反倾销(AD)和反补贴(CVD)调查,以及对从巴西进口产品的木模和木制品发起反倾销调查(AD)。

涉案产品为由软木、硬木、单板层积材或木材与复合材料的组合制成的木模制品和木制品。木模制品和木制品具有多种外部和内部用途,主要用于住宅和非住宅建筑。2018年,美国从中国进口的木模制品和木制品估值为2.08亿美元。涉案产品的海关税则号为 4409.10.4010、4409.10.4090、4409.10.5000、4409.22.4000等18个税则号。

1、提出申请

反倾销调查可由美国商务部主动依职权提起或是由美国国内产业相关之利害关系人以书面方式同时向美国商务部及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控诉。

2、商务部发动调查

在收到美国国内企业的申请书20天内,美国商务部会审查并决定申请人是否有资格代表国内产业提起申请、书面资料正确性及是否合乎形式上与法律上之要件等。基本上美国商务部均会在20天左右决定正式立案发起调查。也就是说,对于美国对华木制品的该双反调查,美国商务部会在2020年1月28日左右正式立案。

3、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初步损害调查及裁定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应在接到商务部依职权自行展开调查之通知或正式接受美国国内产业利害关系人之申请后45天内,依据当时所能取得之资料决定是否有合理证据显示有实质损害之存在。对于本案而言,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在2020年2月22日作出损害初裁。

4、商务部进行初步倾销调查并作出裁定

在商务部公告进行反倾销调查后,商务部亦同时进行初步倾销调查,并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初步裁定后115天内(必要时得延长为165天)作出初步认定。本案中,美国商务部可在2020年6月16日作出初步裁定(可延长到2020年8月5日)。一旦初裁,美国海关即开始按照初步裁定,对从中国出口到美国的木模及木制品征收反倾销税。

5、商务部最终裁定

一般情况下,最终裁定应于初步裁定公布后75天内发布(必要时得延长为135天),如最终裁定结果系无倾销或倾销差额低于微量,调查应即终止。若最终裁定确定存在倾销,则商务部应将其裁定结果通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由其作出最终的损害裁定。本案中,美国商务部预计在2020年8月30日作出最终裁定(可延长到2020年10月29日)。

6、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最终损害裁定

当商务部最终作出肯定的倾销裁决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应继续其损害最终调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应在商务部作成初步裁定后120天内,或商务部作出肯定的最终裁定45天内(以较后者为准)发布损害最终调查裁定。本案中,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做出最终损害裁定的日期为2020年10月14日。

根据美国商务部的反倾销规定,应诉企业需要在立案以后15天提交数量金额问卷(Q&V)问卷,提供调查期内向美国出口被调查产品的数量和金额。美国商务部会根据企业提交的数量金额卷抽取强制应诉企业,一般抽取两到三家出口企业作为强制应诉企业。被抽中的强制应诉企业可获得根据其提交的答卷计算的单独税率。

强制应诉企业以外的出口商可提交单独税率问卷(SRA),提交单独税率申请的企业可获得根据强制应诉企业的税率计算的加权平均税率。如果企业不应诉,则只能获得针对所有企业的“All Others”税率。本案中,根据申请人的主张,中国企业的倾销幅度为289.70%-361.83%,那样企业将不得不放弃美国市场,提交单独税率答卷的申请时间为正式立案后30天。

第三国转口:

中国--马来木制家具工厂(换柜,以工厂名义出口,签署马来西亚产地证)--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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