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环保下禁养令损失补偿评估,养殖场停业损失评估

  • 发布时间:2020-01-28 19:40:01,加入时间:2015年03月13日(距今338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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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海润京丰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简称海润京丰),是由财政部和北京市财政局共同授予资产评估资格的全国性专业评估公司。公司汇聚了大批行业精英,数十位法律、经济、会计、工程技术领域的高级专业人才 。公司具备先进的评估方法和手段,完善高效的管理体系和服务团队,是一家集人才、技术、经验于一体的资深评估机构。企业遇到拆迁,必然会给企业带来损失,那么损失如何计算?如何能让对方认可?又有哪些损失可以得到补偿?由海润京丰资产评估事务所为您解忧-拆迁损失补偿评估品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3号《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者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补偿。
         也就是说,养殖场与普通住宅房屋有一点是相同的,即“有拆就有补”。无论是以环保名义拆迁,还是以工程目的拆除,针对养殖场都应当给予充分、合理的补偿,包括土地使用权补偿、棚舍补偿、棚舍附属物补偿、停产停业补偿、可移动设备搬迁费用、不可移动设备的重置成新价、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费等。
当然养殖场经营者具体可以得到多少补偿,根据相关规定一般是以经营者与相关部门协商为主;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对评估结果不能认可或者最后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相关部门不得径直强制执行,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养殖户的申辩权和救济权。欢迎电话垂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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